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