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申请医保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应该在异地就诊前,到当事人医保关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诊及报销手续;
2、办理时: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院出具)等;
3、于异地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
4、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