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怎么认定?

更新时间:2022-11-12 16:01:53作者:佚名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怎么认定?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怎么认定?

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构成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此罪责任认定?此罪与其他相似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此罪罪与非罪的区分点在哪?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1)本罪与合法行为的界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邮电工作人员按照刑法机关的通知,将有关邮件、电报检交扣押,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与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但是,邮电工:作人员在司法机关通知不需要继续扣押邮件、电报之后,而继续扣押隐匿者,或者在依法扣押之后而不送司法机关,而是擅自开拆检查、扣押邮件、电报的,也属违法行为,仍以本罪论处。

(2)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没有犯罪的故意、而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所发生的误拆、遗失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不构成本罪。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丢失邮件、电报,延误投递,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照本法第397条的规矩,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行为人虽属故意私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但情节显著轻微的,也不构成本罪,必要时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3)本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界限

它们在主观上都是由故意构成,客观方面都实施了私拆、隐匿、毁弃信件的行为。其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必须由邮电工作人员构成;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2、犯罪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的权利。此外,侵害的对象也不完全一样。本罪侵害的对象是邮件和电报,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信件,范围较前者狭窄。

3、客观要件不同。本罪以利用职务之便为要件,属于渎职性质的犯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成立则与行为人的职务无关。如果邮电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或者毁弃信件,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而本罪则不以此为构成要件。

(4)贪污罪与邮电工作人员犯盗窃罪的界限

本条第2款是指犯本罪而盗窃财物的,依照第264条盗窃罪从重处罚。它虽具有贪污罪的性质,但同邮电工作人员犯盗窃罪有相似之处:两者的主体要件都是邮电工作人员,客观方面都有从邮件中窃取财物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从邮件中窃取财物;而盗窃罪则与行为人职务无关,一般是邮电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如了解邮电部门的内情,熟悉内部活动规律等,实施盗窃邮件中的财物。

为您推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就其性质而言,是经济赔偿问题,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所以它又是刑事诉讼的一部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之所以特殊,就在于它不是发生在所有的刑事案

2022-11-13 07:02

拆迁人可以自行实施强制拆迁吗?

不可以。拆迁人不得自行实施强制拆迁行为。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经行政机关裁决的,行政机关有权根据裁决实施强制拆迁或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对于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

2022-11-13 07:02

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法律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有的人会好聚好散,有的人会成仇。两个人若是想要好聚好散,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协议离婚的条件。

2022-11-13 07:02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物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分别存放于两个以上不同登记机关辖区时,由主要抵押物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将登记情况抄送抵押人登记注册机关和其他抵押物

2022-11-13 07:02

公司收购(公司收购其他公司意味着什么)

公司收购是指二手设备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二手设备,废旧物资,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取得对拆除的控制权。

2022-11-13 07:02

机动车债权担保抵押办理有哪些程序

申请人据实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缴纳费用。在照相处拍申请办理机动车债权担保抵押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2022-11-13 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