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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1-12 07:01:40作者:未知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分子,因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对其收监,或者收监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适用于哪些对象?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适用对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可能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同时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直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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