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2-05 15:04:16作者:佚名

车险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车险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赔付范围: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具体的赔偿金额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治疗支出来进行确定,双方之间可以进行协商,如何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责任由交警部门所进行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最终来确定有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赔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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