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

更新时间:2023-01-03 19:14:41作者:未知

怎么样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

一、怎么样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

1、客体要件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3、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

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的,一般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若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是指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的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应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具有走私行为;

2、走私对象为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3、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

满足主体要件,主观要素,客体要件和客观要素,可以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这项罪名有两种量刑标准,一种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种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还要处一定数额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罪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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