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事代理权是什么? 夫妻的家事代理权

更新时间:2022-10-31 18:02:13作者:佚名

夫妻家事代理权是什么? 夫妻的家事代理权

夫妻家事代理权是什么?

一、什么是夫妻家事代理权

所谓夫妻家事代理权,又称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相互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互为代理的权利。即夫妻于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被代理方须对代理方从事日常家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但连带责任。

二、夫妻家事代理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没有明确规定夫妻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其中对“平等的处理权”的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解释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条实质上为解决夫妻家事代理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范围

(一)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事项

1、因维系家庭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指为维持家庭生活正常进行所需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

2、因家庭保健和娱乐等较高生活需求而进行的事务代理。通常是指必要的家庭保健、健身、娱乐以及家庭用工等事项。

3、为家庭和家庭成员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事务代理。具体指子女教育、夫或妻深造等事项。

4、处分价值不大的动产等事务代理。具体是指买卖家用电器,维修日常用品等事项。

5、夫妻约定的可以互相代理的日常家事。

(二)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事项

1、处分价值较大的共同财产的行为。如买卖房产和家用汽车以及贵重的奢侈品。

2、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或投资股票等行为。

3、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的无偿捐赠行为。

4、送养、收养子女的行为;

5、立遗嘱的行为;

6、接受或放弃继承和遗赠的行为。

四、“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认定

(一)夫妻间的“表见代理”。即配偶一方超越家事代理权的范围,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代理行为有效的,则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夫妻双方需要对代理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对外所借之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