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被别人捡到有用吗?(欠条丢了被别人捡去会怎么样吗?)

更新时间:2023-01-29 07:03:04作者:未知

欠条被别人捡到有用吗?(欠条丢了被别人捡去会怎么样吗?)

一、欠条被别人捡到有用吗?

借条遗失他人捡到借条本身是有效的,但是对于捡到的人员来说,是不能够凭借捡到的借条来要求对方还钱的,如果捡到钱要求对方还钱,那么有可能是属于不当得利,会面临着诉讼的风险。

1、借条遗失他人捡到借条本身是有效的,但是,无意捡到的借条是不能要的,这是由于若是利用他人的借条讨债,获得不当得利后有被起诉的风险。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2、被别人捡到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有权利要债的只能是发生实际借贷关系的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委托别人来代为要债。但无关的人就算捡到借条也没有权利要债。

另外说下借贷还钱后最好让对方写收条,出现情况也有还款证明。

二、借条丢了怎么讨债?

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4、委托律师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

5、根据法律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实际提供借款,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且借款人不予承认的,由出借人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视为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债权人在保管借条期间,有可能会不慎将借条遗失,此种情形债权人正常讨债就可以了,不必向借款人说明自己的借条已经遗失。对于债务人来说,若是非债权人拿着借条来向自己讨债,在没有向自己的债权人核实的情形下,最好是不要将欠下的钱交给讨债者。

在民间借贷的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借贷的,一定是要书写借条的,此时凭借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钱的,对于捡到的借条的人来说,是不能够凭借捡到的借条要求对方还钱的,因为借贷关系是具有相对性的,只有借贷合同的双方可以主张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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