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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去世债务如何处理?,股东死亡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22-11-30 16:01:36作者:智慧百科

股东去世债务如何处理?,股东死亡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一、股东去世债务如何处理

股东去世后,如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股东负有个人债务的,以股东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子女继承股东财产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过世股权怎么变更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

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般股东去世后的债务是会有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两种,但只要在公司出资时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不用承担,但对于个人的债务就需要由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偿还,这样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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