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判定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怎么定罪标准)

更新时间:2023-01-04 07:03:29作者:未知

寻衅滋事罪判定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怎么定罪标准)

一、寻衅滋事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判定标准是: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等。

5、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明确将“恐吓”增加规定为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之一,以严厉打击那些使用暴力或者非暴力手段威胁、滋扰他人,意图对他人产生心理威慑,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恐慌的行为。这是针对实践中发生的寻衅滋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尤其是针对近年来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犯罪惯常采用所谓“冷暴力”、“软暴力”手段等新情况增加的。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存在寻衅滋事行为,已经严重的损害社会公共秩序,所以肯定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但是并不是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都会构成《刑法》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这也是有其独特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比如说从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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