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更新时间:2023-01-03 07:01:36作者:佚名

赠与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一、赠与合同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规定是什么?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赠与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当中的内容来履行,但是在特殊情况之下使赠予人的人身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此时对赠予人来说,完全是可以撤销赠予的。比如说《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撤销。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