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构成伤残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3-02-05 15:04:10作者:未知

工伤不构成伤残怎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不构成伤残怎么赔偿标标准是多少?

劳动者不构成伤残标准的,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有哪些?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三、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当事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同时如果劳动者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先搜集证据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工伤认定。可以提供的证据:进出公司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表彰或处罚决定等。也可请同事或者在工作期间接触过的客户提供证人证言,出庭作证证明当事人与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因此说,工伤不构成伤的赔偿方法从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作为开始,直到劳动者受伤后不构成伤残的,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动者的其他赔偿项目作为结束。具体的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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