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能监外执行多久?,肺结核具备监外的条件吗

更新时间:2023-02-10 15:03:11作者:佚名

肺结核能监外执行多久?,肺结核具备监外的条件吗

一、肺结核能监外执行多久?

肺结核能监外执行多久,法律中没有作出规定,等到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话,就可以收监。如果犯罪分子出现肺结核后,可能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并且在监狱无法治疗的,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具体是怎么执行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目前在我们国家,如果因为肺结核这样的一种疾病,严重地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需要保外就医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可以向当时的有关机关提出监外执行的申请,然后由具体的负责人员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符合关于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作出审批的。

为您推荐

标的650万诉讼费多少?(标的600万诉讼费)

需要交纳4.2万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最终没有被法院实际受理的,仅需要缴纳50至100元不等的案件费用就可以。诉讼费的收费金额与案件的标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并没有固定的金额要求。

2023-02-11 09:04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哪些?,赠与遗嘱范本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赠予的遗产的范围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签字确认。同时如果是属于遗产的范畴的话,那么是需要是属于自愿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

2023-02-11 09:04

取消限制高消费令申请交到哪里?

被执行人取消限制高消费令时,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法院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可以申请撤销限制高消费

2023-02-11 09:04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什么?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1万元以上。那么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可能在数额较大这个判断标准上是有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是在福建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主要指的就是1万元至5万元。

2023-02-11 09:04

股东转让必须本人亲自去吗?,办股权转让要股东本人到场吗?

股东转让并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去,如果说股东确实是因为特殊方面的原因不能够亲自到达现场办理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前通过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方式来委托他人办理。当然了,如果说公司有多个股东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可以

2023-02-11 09:04

诉讼标的相同是否是重复起诉?

是构成重复起诉的。需要明确的是可以成功的提起诉讼的关键要素就是可以需要满足诉讼的标的是否是相同的,如说诉讼的标的是不同的,那么就是属于不同的诉讼类型的案件,也就不属于是重复起诉的情况。

2023-02-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