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2-10 12:02:25作者:未知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请求;财产分割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财产分割的证据和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

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分割的内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内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这部分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夫妻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协商成功,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为您推荐

标的650万诉讼费多少?(标的600万诉讼费)

需要交纳4.2万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最终没有被法院实际受理的,仅需要缴纳50至100元不等的案件费用就可以。诉讼费的收费金额与案件的标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并没有固定的金额要求。

2023-02-11 09:04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哪些?,赠与遗嘱范本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赠予的遗产的范围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签字确认。同时如果是属于遗产的范畴的话,那么是需要是属于自愿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

2023-02-11 09:04

取消限制高消费令申请交到哪里?

被执行人取消限制高消费令时,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法院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可以申请撤销限制高消费

2023-02-11 09:04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什么?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1万元以上。那么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可能在数额较大这个判断标准上是有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是在福建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主要指的就是1万元至5万元。

2023-02-11 09:04

股东转让必须本人亲自去吗?,办股权转让要股东本人到场吗?

股东转让并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去,如果说股东确实是因为特殊方面的原因不能够亲自到达现场办理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前通过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方式来委托他人办理。当然了,如果说公司有多个股东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可以

2023-02-11 09:04

诉讼标的相同是否是重复起诉?

是构成重复起诉的。需要明确的是可以成功的提起诉讼的关键要素就是可以需要满足诉讼的标的是否是相同的,如说诉讼的标的是不同的,那么就是属于不同的诉讼类型的案件,也就不属于是重复起诉的情况。

2023-02-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