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职务犯罪新特点是什么(涉税职务犯罪新特点是什么呢)

更新时间:2023-02-10 09:04:39作者:佚名

涉税职务犯罪新特点是什么(涉税职务犯罪新特点是什么呢)

一、涉税职务犯罪新特点是什么

涉税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趋利徇私明显。涉税犯罪带有明显的趋利、徇私性,有些税务人员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影响,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贪私利、徇私情,置国家利益于不顾。

2、中层领导居多。在犯罪的主体上,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卷入犯罪的人数有上升趋势。虽然所涉及人员的绝对数量不大,但由于卷入者大部分在中层以上领导职位,贪腐的数额巨大,渎职犯罪所造成的破坏性后果惊人。

3、窝案串案增多。一些犯罪分子在权力部门内结成有领导、有分工的违法犯罪团体,有组织地滥用权力。有的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隶属关系共同作案;有的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征管环节弄虚作假,包庇犯罪;有的税务人员和非税务人员内外勾结,不征、少征税款。

二、涉税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特点

涉税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减免税;

二是向所管辖的纳税户借钱借物,借占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

三是暗示或公开要求纳税人提供吃喝玩乐,收受或者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和证券;四是收受关系税、人情税,在税收上照顾熟人亲友或为行贿人在税收上谋取非法利益;五是在涉税事项审批、查办税务违法案件、物品采购中,收受 贿赂;六是利用职务或者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非法利益等等。

三、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价值观的扭曲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是导致涉税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职务犯罪的滋生源于行为人价值观念的扭曲,税务系统职务犯罪也不例外。受“个人至上”、“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极少数干部放松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经不起金钱诱惑和享乐主义的侵蚀,滋生了以税谋私、以权 谋私思想,把公共权利视为私人特权,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导致行为人的贪欲膨胀和心理失衡,在办事回报心理、贪图享受心理、侥幸过关心理等扭曲心理的诱导下,再加上自身法制观念的淡薄,就极容易造成思想滑坡和行为失控,在权利运用中出现偏差,从而走上职务犯罪道路。

(二)制约体系的缺位和监督的不力是导致涉税职务犯罪的制度因素

管理制度的疏漏,为职务犯罪提供便利;监督机制的缺失,使职务犯罪有机可乘。税务部门作为国家税收征收的法定机关,税务干部手中都拥有法律赋予的一定税收职权,经常与权、钱打交道。因而对涉税人员权利的监督和制约至关重要。税务系统虽然也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显然还不够完善,有些制度只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个别单位管理混乱,对税款的管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监督制度也不够健全,各项监督措施没有到位,对税收人员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以致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的不力,在客观上助长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后,不少单位对出现的问题采取遮掩态度,查处上碍于各种情况,搞既往不咎、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敏感、不批评、不制止。姑息纵容的结果是,少数人由量变到质变,由小问题酿成大祸患,最后滑入了一条“违章——违纪——违法”的犯罪之路。同时,检察机关在惩处职务犯罪行为方面的力度也亟待加强。

涉税职务犯罪在各方面的表现主要是超越了职权擅自进行减免税务,向管辖内的纳税户借钱借物等行为,或者是暗示纳税人提供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等行为。对于涉税职务犯罪是属于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为您推荐

标的650万诉讼费多少?(标的600万诉讼费)

需要交纳4.2万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最终没有被法院实际受理的,仅需要缴纳50至100元不等的案件费用就可以。诉讼费的收费金额与案件的标的金额是息息相关的,并没有固定的金额要求。

2023-02-11 09:04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哪些?,赠与遗嘱范本

赠予遗嘱范本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之后,就是关于赠予的遗产的范围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签字确认。同时如果是属于遗产的范畴的话,那么是需要是属于自愿的情况之下所签订的。

2023-02-11 09:04

取消限制高消费令申请交到哪里?

被执行人取消限制高消费令时,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书,法院审核批准之后,才能取消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有效的担保,可以申请撤销限制高消费

2023-02-11 09:04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什么?

广东故意毁坏财物案数额标准是1万元以上。那么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各个地方可能在数额较大这个判断标准上是有不同的规定的,比如说如果是在福建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主要指的就是1万元至5万元。

2023-02-11 09:04

股东转让必须本人亲自去吗?,办股权转让要股东本人到场吗?

股东转让并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去,如果说股东确实是因为特殊方面的原因不能够亲自到达现场办理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前通过授权委托书等相关的方式来委托他人办理。当然了,如果说公司有多个股东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可以

2023-02-11 09:04

诉讼标的相同是否是重复起诉?

是构成重复起诉的。需要明确的是可以成功的提起诉讼的关键要素就是可以需要满足诉讼的标的是否是相同的,如说诉讼的标的是不同的,那么就是属于不同的诉讼类型的案件,也就不属于是重复起诉的情况。

2023-02-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