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伤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1-16 10:03:24作者:佚名

公务员工伤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一、公务员工伤期间待遇是怎样的?

公务员工伤期间待遇是按照医疗费用、护理费等相关的费用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是一般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自然对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强制约束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条例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基本是不打折扣执行,医药费不用操心。但是后面的具体办法,至今未见出台,所以,工伤保险人员能享受到的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公务员只能眼巴巴干瞅着!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看出评残流程为:本人申请→→单位报户籍地县级民政局→→委托医疗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层报省级民政厅审批→→发给证件。

二、工伤案件处理流程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一般的劳动者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笔者根据自身办案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需注意的是,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

很多劳动者认为这个流程太麻烦,但我想说的是,最好按流程处理,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或伤情复发的可能,若现在认定为工伤,社保局存档了,之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此外,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因为,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意外险不可能有此效力。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相关的一些规定都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执行,这其中就明确的规定的,不管是劳动者还是公务员都是首先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才能够对自己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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