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由谁选聘的? 物业服务人由谁选聘的呢

更新时间:2023-01-22 10:02:32作者:佚名

物业服务人由谁选聘的? 物业服务人由谁选聘的呢

一、物业服务人由谁选聘的?

物业公司只能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确定。在新房子交付初期,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但是不能将聘用哪个物业公司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加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全体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的选择权自动转移到业主委员会。开发商之前委派的物业公司合同期满后,须由业主委员会予以评估,做出继续留用或者另行聘用其他物业公司的决定。

二、物业公司入住小区法律程序

首先物业公司已成功投标,其次和开发商对物业服务内容以及相关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物业合同。接着将到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将物业收费标准提交物价局审批,通过后,将正式入驻小区,为业主提供相关服务。

若小区之前已有物业公司,但不作为,需要重新更换的话,则需要新旧物业公司进行交接。并且新物业的入驻,必须通过业委会一半人员的同意,方可正式实施。而新的物业合同则是和业委会来签订,并办理好交接手续,新物业入驻。

三、谁有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一)物业管理权是一种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上的物权,因此谁可以行使该权利,应当由物的所有权人(即业主)决定。

(二)物业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只能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之间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执行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三)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维护住宅区公共秩序、遵守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的义务。

(四)由业主推选产生的业主管理委员会是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执行机构,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人员或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对本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公司的选聘一般是业主的委员会决定的,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是业主进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关系,业主有参加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权利,并有合理利用房屋和公共设施等的义务。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