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意伤害罪重伤律师可以复制卷宗材料吗

更新时间:2022-12-28 13:01:47作者:佚名

北京故意伤害罪重伤律师可以复制卷宗材料吗

一、北京故意伤害罪重伤律师可以复制卷宗材料吗?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复制卷宗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1、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2、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涉嫌故意伤害罪辩护律师要遵守哪些辩护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

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仅以被告人的辩解、家属的意见、只言片语、道听途说为依据。

2、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主动寻找依据,而不是想当然。

3、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五、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1、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进展情况不同,律师享有的辩护权利也不一样。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开始,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查阅卷宗材料的请求,办案机关也必须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律师也需要根据办案部门收集的证据材料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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