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刑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2-07 15:03:58作者:佚名

浙江刑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浙江刑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刑事案件中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须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只有刑事诉讼已经进行,才有可能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如刑事诉讼不成立,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直接提起,则成为独立的民事诉讼。

2、须以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的物资损失为事实条件。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的损失,或者被害人的损失不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而是被告人的其他行为造成的,都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3、被告人造成被害人的损害必须是直接的物质损失(包括财产和经济损失)才符合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造成的精神损失、间接损失都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须以被害人的提请为诉讼条件。只有被害人以及其他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三、刑事案件中损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刑事案件中损害赔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残疾,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之外,当事人还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无论是残疾赔偿金还是其他各项赔偿,法律只规定了计算依据,没有统一规定赔偿标准,索要残疾赔偿金的,应该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书。

为您推荐

免于行政处罚的条件几年有效期?

免于行政处罚的,一般是两年有效期。在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定在,免于行政处罚条件是当法律法规严格的规定的,只有法定的三种情况才可以免除惩罚,其他的情况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每个人都不要抱有侥幸

2023-02-07 18:04

行政处罚吊销行政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吊销行政许可的,一般是个人或者是企业存在违反行政法规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吊销行政许可程序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只有在法定的情形下才是可以变更的。

2023-02-07 18:04

责令召回的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责令召回的性质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由于生产商生产的食品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并已经进入流通领域,为避免缺陷食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生产商必须及时将缺陷食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情况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

2023-02-07 18:04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法律效力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法律效力,主要是针对行政处罚的轻重程度以及行政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的,因此一般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都是要进行保存的。

2023-02-07 18:04

行政处罚合并处理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合并处理的,必须是对同一个相对人的多个违法行为。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因为忽视法律的存在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那样的话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现实社会这样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了,但是很多时候有多次

2023-02-07 18:04

行政处罚听证的金额条件具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的金额条件具体是根据不同的地区来确定的。在实际运用中,一定要切实牢记这类标准的的实施条件,如果自己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就应该主动放弃,最重要的是标准金额的设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

2023-02-07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