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告作伪证的怎么处罚

更新时间:2023-01-05 07:01:14作者:未知

民事诉讼原告作伪证的怎么处罚

一、民事诉讼原告作伪证的怎么处罚?

民事诉讼原告作伪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事诉讼的证据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1、证据主体合法。

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证据形式合法。

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

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4、证据程序合法。

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原告作伪证,会依法对原告进行处罚,但是原告并不会因为作伪证的行为就丧失诉讼权。只不过,若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有问题,法院肯定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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