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预备犯是怎么认定的?,形式预备犯和实质预备犯

更新时间:2023-01-03 16:14:05作者:未知

是不是预备犯是怎么认定的?,形式预备犯和实质预备犯

一、是不是预备犯是怎么认定的?

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都可能会构成预备犯。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二、预备犯会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预备犯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这是成立犯罪预备的前提条件。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一定的犯罪故意,已经进入了作为犯罪过程组成部分的犯罪预备阶段,开始实施了为犯罪进行准备的行为。

2、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结。

这是成立犯罪预备的时间条件。即从时间上讲,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从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至着手实行犯罪以前的犯罪预备阶段,而不能发生在已着手实行犯罪的实行阶段。也就是说,犯罪行为必须最终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止。如故意杀人的已准备好刺刀,但还未动手杀所要杀的人就被抓获,盗窃犯还未开始撬门就因形迹可疑被抓等。

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结可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当中停止;二是犯罪预备行为已实施完毕,但还未着手实行犯罪前停止。

3、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结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成立犯罪预备的主观条件,其表明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结是违背行为人主观愿望的,即行为人本想继续进行并完成犯罪,但是出现了其他的愿因,使其犯罪行为被迫在着手实行前停止。从司法实践看,促成犯罪预备的意志以外的原因通常包括:被害人或他人告发;被司法机关或他人发现而阻止;因被害人防范严密而不能着手实行等。

预备犯成立的条件主要是包括已经主观故意地实施犯罪并处于某一种状态,同时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结。预备犯也是会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预备犯的话人民法院一般会从轻处罚的,因为还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失。

为您推荐

判处拘役或管制还有工作吗? 管制和拘役在哪里服刑

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还有工作,都是不确定的,若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者劳动者不能有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那工作就没了,且即使当事人身上有案底的话,也不影响其找工作。

2023-01-31 12:04

我国规定什么是共同犯罪案件?

二人以上的团体或者是组织实施的犯罪的行为。我国明确的规定了共同犯罪案件的情况和适用的处罚内容。共同犯罪案件的性质是十分恶劣的,将会接受比个人犯罪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这是合理的行为。

2023-01-31 12:04

两次盗窃被判后又盗窃会加重处罚吗?

会加重处罚的。盗窃他人的财物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非常大的威胁。并且盗窃的行为是行为犯罪,不管是否最终得手,只要出现了盗窃行为的就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1-31 12:0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内容是什么?

情节不严重的、且涉案金额不高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相关的管制,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犯罪的,也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直接的责任人也会判刑处罚。

2023-01-31 12:04

一般商业贷款怎么处理?(商业贷款是怎么回事)

一般商业贷款的流程,是需要借款人与相应的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购房款,在到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手续,来办理商业贷款,最后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理还款。

2023-01-31 12:04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协议、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在期限内作出承诺以及承诺到达当事人并生效,且只要双方承认,那这个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但合同双方还是签订纸质合同。

2023-01-3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