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伤保险取费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3-01-08 19:02:47作者:佚名

民工工伤保险取费基数是多少?

一、民工工伤保险取费基数是多少?

民工工伤保险取费基数是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其中部分职工个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首先我们国家先确保企业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全部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农民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以天津为例,《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明确,经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农民工,享受以下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其中包括治疗工伤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

2、伤残待遇。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工亡待遇。其中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而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工工伤保险是需要双方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进行缴纳,而对于取费的基数会结合用人单位工资总额来进行计算,不同的工资收入所存在的基数就会有所不同,只有缴纳了工伤保险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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