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2000元

更新时间:2022-07-29 17:50:18作者:未知

青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2000元


记者7月29日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青海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不设封顶线。

日前,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聚焦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

按照救助对象类别,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比例和限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内累计超过25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内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2万元。

在现有资助参保政策的基础上,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2022年至2025年,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逐年按80%、70%、60%、50%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

此外,对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吕东介绍,青海定期将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预警监测数据推送同级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分别纳入救助对象范围后,医保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记者央秀达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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