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4 16:40:40作者:佚名

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请条件

  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请条件

  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的过渡期大学生或已在银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宁夏籍创新型大学生同等适用,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的过渡期大学生是指毕业后尚未就业但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或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的;已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是指在我市企业(依法登记并正常纳税)就业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银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二)所学专业符合银川市创新型人才需求目录,补贴档次为符合目录专业的最高学位。

  (三)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所有创新型大学生。

本文标签: 大学生  银川市  是指  过渡期  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