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疾控中心最新提示(8月8日)

更新时间:2022-08-09 11:05:20作者:未知

西宁市疾控中心最新提示(8月8日)

  西宁市疾控中心最新提示

  7月30日,新疆伊犁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以来,新疆部分地州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8月7日24时,本次疫情已波及伊犁州、塔城、喀什、博州、阿克苏、哈密、乌鲁木齐等7个地州市12个县市区,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274例(不含兵团),均为无症状感染者。8月7日,西藏阿里地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拉萨市发现18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西宁市疾控中心紧急提示如下:

  一、有涉疫城市旅居史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7月23日以来有新疆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8月1日以来有西藏阿里地区、拉萨市旅居史的人员;7日内有其他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 (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外省人员来(返)宁前请自觉报备。外省拟来(返)宁人员,请提前24小时通过信用青海公众号信康码“来青返青报备程序”主动报备行程信息。未落实主动报备责任,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积极配合分类管控措施。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凡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抵宁时间未超7天的,主动进行“3天2检”(2次采样需间隔24小时);抵宁已超7天的,以及与涉疫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人员,应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自觉配合常态化核酸筛查。请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常态化核酸筛查。各重点场所、重点机构要落实核酸检测主体责任,按照检测范围和检测频次要求,做好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应检必检,有效杜绝疫情传播风险。

  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做好自身日常健康监测,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1米线、公筷制等生活习惯。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地区,确需外出请关注目的地防疫政策。乘坐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外出归来后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主动进行抗原检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做好风险物品疫情防控。倡导市民非必要不购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签收快递等物品时要用消毒剂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或存放一段时间后再拆封使用。开拆邮件快件包装前要做好个人防护,外包装消毒后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理完毕后做好手部卫生和消毒。

  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8日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疫情  报备  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