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镇原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03 21:33:17作者:未知

2022甘肃镇原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

  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2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第九版)》要求,为严格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加强提前报备。所有市外来(返)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组(社区)、单位报备,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旅居史。

  2、分级分类落实管控。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及健康码“红码”的来(返)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及健康码“黄码”的来(返)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进行“落地采”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加强场所码查验。交通检疫点严格落实往返人员“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及测体温、戴口罩、“落地采”“分类管”等管控措施,落实货车司乘人员“即采即走即追”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酒店、个体门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及测体温、戴口罩,做到“场所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4、严控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展览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由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报县防控办备案;各乡镇由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

  5、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出行的,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返回前主动报备,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6、加强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文明用餐、清洁消毒、健康生活等良好习惯。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对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工作人员,将追究失职责任;对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镇原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核酸  报备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