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奖励提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市民

更新时间:2022-03-27 22:52:38作者:未知

垫江奖励提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市民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经垫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至本次疫情结束,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疫情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一)即日起从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垫返垫人员,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社区)报告登记,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

  (二)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重要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提供人既可实名反映,也可匿名反映。如实名反映,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线索提供人应提供被反映对象姓名、地址、相关具体事宜等信息。工作人员接到反映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线索及时按程序上报调查处理。

  (二)严格为线索提供者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或各乡镇(街道)反映。

  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办公室:74512345;

  县委政法委:74602301;

  县公安局:74666110;

  县卫生健康委:74512802;

  桂阳街道:74501685;

  桂溪街道:74691567;

  新民镇:74578690;

  沙坪镇:74575118;

  曹回镇:74570718;

  周嘉镇:74542700;

  普顺镇:74548800;

  永安镇:74546850;

  高安镇:74552700;

  长龙镇:74510218;

  沙河乡:74559601;

  杠家镇:74558750;

  大石乡:74550830;

  澄溪镇:74532873;

  太平镇:74536329;

  五洞镇:74562700;

  高峰镇:74566800;

  黄沙镇:74568702;

  鹤游镇:74582700;

  砚台镇:74588755;

  白家镇:74583820;

  包家镇:74586789;

  坪山镇:74592715;

  三溪镇:74598116;

  裴兴镇:74599700;

  永平镇:74595767。

  三、奖励办法

  (一)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检举人200元奖励,被检举人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每条再给予检举人2000元奖励。奖励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举报事项属于垫江县疫情防控举报奖励范围的;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举报的情况事先未被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兑现落实。

  (二)同一线索被两个人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同一案件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奖金分配比例;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得重复发放。

  (三)匿名反映或未提供联系方式的视为放弃奖励。

  本通告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区排查组(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疫情  线索  防控  举报人  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