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提示

更新时间:2022-04-04 09:07:36作者:未知

高阳县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提示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不主动报备隔离费用自理的提示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县积极主动应对疫情严峻复杂形势,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狠抓重点人员排查,多渠道宣传防控政策,提高群众自主报备意识,同时依法依规对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集中隔离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3月6日,通过公安大数据推送,发现太和风景小区居民1人、明珠C区居民2人具有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旅居史,在锦华街道、社区多次发布风险提示、风险排查通知后,该3人一直未主动报备行程,对全县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依据《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规定,该3名人员自风险地区来(返)高未主动报备,造成迟滞隔离管控,因此,集中隔离管控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请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高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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