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5月9日区域核酸检测通告

更新时间:2022-05-09 13:36:50作者:未知

偃师区5月9日区域核酸检测通告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9日再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9日7时—5月9日13时。

  二、人员范围

  偃师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不含5月8日已经做过核酸检测的27类重点人员及其他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员、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

  中小学师生(包含民办学校)在本校内参加核酸采样。

  幼儿园学生5月9日放假,随其家长在居住地村(社区)参加核酸采样。

  三、管控要求

  按照洛阳市统一安排,全区暂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区域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除保障城乡运行的救护车、消防车和服务保障区域核酸检测等车辆通行外,其他车辆非必要不上路行驶。

  四、注意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积极主动与相关镇(街道)对接,及时下沉到相应的村(社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服务保障工作。

  (二)请居民按照本村、社区具体通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手机,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或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再进行核酸检测,但需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三)采样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排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完成采样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离开采样点。

  (四)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和家中有高龄老人、孕妇、婴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辖区安排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五)采样24小时后,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及支付宝等网上渠道查询检测结果,不再出具书面报告。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原则上“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外出”。

  (六)请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的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无故拒不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等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置,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广泛转告周知,按时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根据天气预报,明天将大幅降温,请注意防寒保暖,照顾好老人和儿童,确保出行安全。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新冠疫情!

  2022年5月8日

  附:各镇(街道)咨询电话:

  槐新街道:65098000 伊洛街道:67792077

  商城街道:67770569

  首阳山街道:67552003

  山化镇:13525998876 邙岭镇:67538001

  岳滩镇:67616777 顾县镇:67518398

  翟镇镇:67453009 缑氏镇:67598001

  府店镇:67408003 大口镇:67588006

  高龙镇:67548169偃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67733222 6771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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