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布48号通告: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更新时间:2022-03-22 15:20:11作者:未知

郑州市发布48号通告: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48号)

  3月22日,郑州市在应检尽检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郑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正在进行治疗。目前流调、检测、消杀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下一步,将加快流调溯源、精准排查、核酸检测、闭环管控风险人员,降低疫情外溢风险。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我市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百花社区互助路9号院2号楼4单元、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凯旋路社区啟福尚都A区5号楼1单元。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民祥社区众旺路楷林中心7座。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百花社区互助路9号院、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凯旋路社区啟福尚都A区。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封控区、管控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四、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中原区:18625559756

  郑东新区:0371-55535156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防控  郑州  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