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新闻记者亲历:看了唐山女性被打视频,我为什么会特别害怕

更新时间:2022-06-11 18:02:12作者:佚名

小时新闻记者亲历:看了唐山女性被打视频,我为什么会特别害怕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刘俏言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视频截频

很难带着完全平和的视角和情绪,看完唐山烧烤店被打女性的4分钟视频。

6月11日的这个凌晨,对我而言是个不眠夜。从微博、知乎,再到朋友圈,身边的许多人都在关注和讨论这一恶性事件。从“完美受害者”聊到“女性发声”,再到性别议题或是暴力议题,还有朋友直接在朋友圈,统计起了从小到大经历过性骚扰的女性数量。

我没发表任何言论,并躲在被窝里持续性后怕。

因为我,也曾经和视频里的女孩一样,遇到过恶劣的性骚扰,我反抗,并主动报了警。而看到这个视频的第一时间,我甚至开始犹豫,自己当时的反应是否过激了。如果骚扰我的那名男子出手打我,我还能不能活蹦乱跳地行走在阳光之下?

我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东北人,钟爱洗浴文化。2021年12月的一天,因为不想在单位里加班,我把工作带到了单位附近的一间洗浴中心。我泡了个澡,舒舒服服地在电脑上处理完最后一点工作,时间已经到了将近午夜12点。

在我老家,在洗浴中心过夜是一个很常见的事情。休息大厅里,有懒人沙发和小房间,虽然没有门,但有工作人员来回在店里穿梭,约上三两好友打个牌,累了随便找个沙发一躺,一晚上就过去了。

没有太大警惕心的我,也选择了在休息大厅凑合一晚,一是因为来杭州六年,在这种场合我从未经历或是旁观过恶性事件,二是因为实在有点懒得挪身,想着第二天起来不用折腾就可以直接去单位上班了。

事情就这样在我半睡半醒之间发生了。我先是感觉到胸前的衣领被掀开,又隐约觉得有人在触碰我。我被吓得一个激灵翻起身,抬头就看到一个男人跪在我面前,那双罪恶的手还定格在半空中,他和我同时愣住了。

他率先反应过来,直接准备逃跑。我便起身开始追,并在休息大厅开始大喊大叫,“大家都起来抓流氓!”“别睡了,有小偷!”……情急之下,我连“着火啦!”都喊了一遍,就是为了让大家帮助我一起,把这个人扣在休息大厅。

我的确做到了。很快就有一群人围了上来,他们帮我扣住了这个男人,而我则站在一旁,直接拨通了报警电话。

说实话,我至今不想看清楚这个男人的脸,因为我不想午夜梦回,因为记得太清楚这张脸会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民警的出警速度很快,不到10分钟,他们就赶到了休息大厅,把我和这个男人拉回去做了笔录。

事情发生得太快,我所做的一切动作,都是基于我过往看到的各种新闻和接受的教育。坐在警车上,我才开始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性骚扰了,我开始大口喘气,试图控制住自己喷涌而出的情绪。

办案的民警很温柔,也很负责,他告诉我,他会很严肃很认真地处理这个案子,让我不要因为羞愧而隐瞒,所有的细节都不要漏掉。

做笔录的时候,我一边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一边一五一十把所有的情况都说了出来。结束之后,他告诉我,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骚扰,确认过监控之后,就可以立案了。

走出派出所的大门,我的眼泪才开始喷涌而出。打车回家的路上,我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不应该图方便睡在休息大厅。不过对于报警处理这件事,我始终持有非常坚决的态度。

直到看到唐山烧烤店视频的那一刻,我开始动摇了。

如果骚扰我的那个男人也是个黑恶势力呢?如果我当时大喊大叫激怒了他,他开始动手打我呢?如果身边人没有帮我围住他,而是任由他跑掉呢?……



漫画图 CFP供图

6月的杭州已经入梅,而我却在没开空调的被窝里,打了好几个冷颤。

我开始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遇到了负责任的警察,遇到了不愿意袖手旁边的群众,遇到了不敢动手打人的骚扰者。

而我认为这起唐山烧烤店事件最为恶劣的影响,无关性别议题,而是当下一个女生在遭遇性骚扰时,会因为害怕被施加暴力,而选择沉默隐忍。

悲痛和摇摆之后,我觉得,自己不应该退缩。如果骚扰事件重来一遍,我依然会选择大喊大叫,选择直接报警。

因为我相信,我这种“幸运”,应该属于社会的共同认知,是常态,是良知,也应该是社会底线之所在。

根据最新消息,烧烤店打人事件的9名涉案人员已经全部落网。与此同时,唐山全市已经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行动。

暴力事件具有偶然性,但应该告知隔着手机屏幕看到这段视频的普通人如何预防、审慎应对,也让这段视频中的那些围观的路人不再因为恐惧和后怕而集体性沉默。

我仍旧希望,当伤害来临,自己有迎头而上的勇气。

延伸阅读

唐山烧烤店打人者是否为恶势力?能否顶格处理?

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相关视频显示,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并触摸一名女子背部,女子躲开后,男子对该名女子进行掌掴。随后有多名男子参与殴打,一名女子被拽到店外街道上,遭到多名男子持续踢打。唐山警方6月10日晚发布消息称,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一: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视频截图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烧烤店打人事件监控截图

三: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四:受害者如何救济?

翁小平说,因为女性的身体条件和力量条件比男性弱,遇到暴力侵害,女性受害人应想办法尽快逃离现场,或者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地方,向身边的群众寻求帮助,及时报警。不建议女性以自己单薄的力量去跟歹徒做正面的直接对抗。“互联网时代,相关的监控、视频都比较发达,可以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寻找相关的证据。”

“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同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彭新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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