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宁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知(11月6日)

更新时间:2022-11-07 19:33:27作者:智慧百科

庆阳宁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知(11月6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区分类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九不准”防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细化实施分区分类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研判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高中风险区域,严格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管控措施,高风险区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2.针对涉疫小区,对阳性感染者所在单元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控措施。

  3.针对阳性感染者,要迅速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医学隔离点救治,并快速流调溯源,对阳性感染者的共同居住者及共同工作人员及时转运集中隔离,对流调判定的、风险传播可控的其他人员实行3天居家临时管控。

  4.对连续7日(含7日)以上无新增阳性感染者的小区(村组)居民,可在小区(村组)内有序活动,严禁非本小区(村组)人员进入。

  5.高中风险区域及涉疫区域严格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6.“无疫小区(村)”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实施。

  7.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实施“1天1检”。

  8.对未入园儿童、行动不便的居家老人等流动性小的人群,经管控单位评估后可适当减少核酸检测频次。

  9.牢牢守住“城防门”、场所门、单位门、小区门等“四个门”,紧盯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严格落实“落地采、落地控、分类管、闭环运”等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10.各乡镇、各专责组、各包抓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查责任和管控责任,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广大居民和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遵守防疫规定,增强防范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一米线,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11.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小区包抓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主心骨”作用,统筹包抓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辖区党员群众等多元力量,加快形成执行有力、服务高效的组织体系,全力创建“无疫乡镇”“无疫单位”“无疫小区”“无疫村”,用心用情、耐心细致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等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2.按照《宁县“无疫小区(村、单位)”创建和管理标准》,精心部署,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每日向县联防办上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推荐申报创建达标小区(村、单位),经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验收后,认定为“无疫小区(村、单位)”的,定期公布名单。

  1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学校实施线上教学。

  14.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经县联防联控办公室评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后,可分时段有序开放,保障民生供应。

  15.对离宁人员,须报备县联防联控办公室,经联防办与目的地取得联系,批准后方可离开,严防疫情外溢。

  16.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协同联动、信息互通等机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快速高效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17.各乡镇、各部门、各包抓小区(村)单位要对居家隔离管控人员,建立特殊紧急需求台账,关心关爱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群体,畅通“非绿码”就医通道,为就医患者和应急需求人员提供便利;对低收入人群、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18.要统筹资源,保障各类保运转车辆和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保供体系作用,全力保障高中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内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

  19.要督促供热企业和各小区物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供热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全力做好供热服务保障。

  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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