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

更新时间:2023-01-29 22:05:18作者:智慧百科

温州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

“温州住建”微信公众号1月29日消息,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本文标签: 购房款  温州  购房  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