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市民花2万余元重装门窗却渗水!凯庭建材:已上门处理

更新时间:2022-06-17 10:50:09作者:未知

福州一市民花2万余元重装门窗却渗水!凯庭建材:已上门处理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 文/图

6月16日,家住福州市台江区的老林(化名)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去年9月,他花费2.5万余元,通过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对房子里的旧门窗进行拆除、重装,今年3月底开始,由于连续降雨,卧室内新装的两扇窗户缝隙开始渗水,影响日常生活。对此,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回应,已两次安排工作人员对窗户进行重新塞缝、注胶,近期还将再次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处理,由于目前无法排除墙面渗水因素,建议客户对墙面情况进行排查。


新装的窗户边缘出现渗水(受访者供图)

顾客:花2.5万余元装完新门窗,部分窗边渗水

“刚装完的门窗,却不停渗水,太糟心了!”老林说,去年9月,他与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房子里的7扇旧窗户和1个旧推拉门进行拆除、重装,包括制作安装费、运输费、材料费、拆料费、旧窗拆除等费用在内,共计支付了25522元。

老林说,没想到,装完新门窗后,遇到持续性降雨,卧室内新装的两扇窗户缝隙开始不停渗水。在老林提供的图片中,记者看到,窗户上部和左上部的缝隙有渗水痕迹。

“起先,我和店家约定先支付部分定金,等安装验收完毕后再付清尾款。但店家又提出要一次性付完全款,我们便在合同中补充约定,要在收到定金后,40个工作日内交货。”老林还说,一直等到现在,窗边仍存在渗水问题,严格意义上讲,到目前都没完工。

在老林提供的合同中,记者看到,合同中约定,如甲方(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合同内承诺事项未完成,乙方(老林)有权按未完成项扣款。老林表示,目前,他的诉求有两个,一个是店家要把渗水问题彻底解决,另一个是,超工期的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


位于晋安区北三环路与站西路交叉口附近的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

店家:无法确定渗水原因,建议先做墙面防水

16日,记者来到位于晋安区北三环路与站西路交叉口附近的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正在店内的技术人员赖先生说,他目前正和客户沟通,此前也已到现场进行查看。

赖先生说,该客户遇到的问题是窗边渗水,接到反映后,公司立马安排工作人员带着防水师傅到现场处理,现场判断可能是窗缝渗水或是外墙渗水。

“我们首先将原先装好的窗缝打掉,重新塞缝、注胶,进行了全面整改。”赖先生说,第一次整改完后,客户又联系说存在渗水问题,其公司便按照客户要求,再次进行了全面整改。由于目前仍存在渗水问题,近期还将安排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查看。

“该客户的窗户外部做了一层雨披,我们在雨披上也打了胶,雨水打不到窗户,经过整改仍存在渗水问题,我们认为水不太可能是从窗边渗透进来,判断可能是雨水积聚在雨披上方,之后从墙体渗透进来。”赖先生说,他们建议客户先对墙体进行防水处理,若做完墙面防水后,窗边还继续渗水,其公司也将配合客户需求,继续排查渗水原因。

赖先生表示,其公司已按时完成装窗工作,针对后续出现的渗水问题,工作人员也一直在跟进处理。若当事人仍有疑虑或其他诉求,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新装的窗户边缘出现渗水(受访者供图)

律师:没有达到合同目的,重做有法律依据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康国俊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在上述事件中,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的履约没有达到合同目的,老林要求其重做的诉求有法律依据。但就是否可以要求福建凯庭建材有限公司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判断。

编辑: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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