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其他区县能申请吗

更新时间:2022-05-17 21:44:19作者:佚名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其他区县能申请吗

  不可以,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区别于西安市本级公租房,是独立申请,独立承租的。

  一、申请对象

  高新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高新区内用工单位、就业人员、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1、用工单位是指注册地、生产经营场所和财税关系(如有)在高新区的单位。

  2、就业人员是指在高新区内用工单位稳定就业的人员,包括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3、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线低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的住房困难人员。

  二、申请类型

  公租房可为用工单位申请或就业人员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含家庭申请)。

  1、用工单位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员工为共同申请人。

  2、个人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个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高新区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个人申请。

  3、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申请个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和具有法定关系的赡养人、扶养人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1、申请个人是指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2、联审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四、证明材料

  申请高新区公租房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

  1、申请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片

  2、申请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卡)。

  3、申请个人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情况说明。

  4、共同申请人为配偶提供婚姻证明。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标准  高新区  个人  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