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关于开展2022年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06 19:46:13作者:佚名

长沙经开区关于开展2022年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长经开管发〔2020〕110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引进培育技能人才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发〔2019〕48号)规定,区干部人事人才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技能人才引进培育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所列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信用、社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三)经教育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技职院校和具有办学考证资质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根据政策支持事项类别,分8个项目,采取线上填报为主,部分项目线下资料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汇总填写《引进培育技能人才补助申报表(企业)》表1-1,技职院校填写《引进培育技能人才补助申报表(学校)》表1-2,培训机构填写《引进培育技能人才补助申报表(培训机构)》表1-3,并盖章扫描上传(单位名称需与公章一致)。具体如下:

  (一)引才补助(企业)

  1.政策规定:企业从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外引进高级技师、技师,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以缴纳社保为依据,下同),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600元/人的引才补助。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申报材料:《引进对象花名册》(表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http://zscx.osta.org.cn)、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二)租房和生活补贴(个人)

  1.政策规定:对企业引进培育后工作满一年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1万元/年、0.6万元/年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期限两年。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所列证书的高级技师、技师,通过所在企业进行申报。

  3.申报资料:《租房和生活补贴花名册》(表3),社保缴纳证明(如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象社保缴纳证明已在“引才补助”、或“培养补助”中上传,只需填写花名册,不再重复上传社保缴纳证明)。

  (三)购房契税补贴(个人)

  1.政策规定: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新购住房在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的,其购房产生的契税可一次性全额补贴。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企业工作,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所列证书的高级技师,通过所在企业进行申报。

  3.申报资料:《购房契税补贴花名册》(表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社保缴纳证明、购房证明、契税缴纳证明。

  (四)毕业生引进补助(企业、院校)

  1.政策规定:鼓励技职院校为企业输送毕业年度毕业生,按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六个月的毕业生数量,分别给予学校和企业500元/人的补助;对年度累计向企业输送毕业生达200人(含)以上的技职院校,另外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生源输送补助。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经教育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技职院校。

  3.申报资料:企业填写《毕业生引进花名册》(表5)、技职院校填写《毕业生输送花名册》(表6),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最长查询有效期)或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结果(http://jxzs.mohrss.gov.cn,设置最长查询有效期)、社保缴纳证明。

  (五)培养补助(企业、培训机构)

  1.政策规定: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每培养一名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且培养对象获得资格证书后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分别给予企业2000元、1000元、500元的补助。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对具有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每年度为企业累计培训高技能人才达1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累计培训高技能人才达2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经教育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的技职院校和具有办学考证资质的培训机构。

  3.申报资料:企业填写《培养对象花名册》(表7),技职院校和培训机构填写《企业职工培训推荐表》(表8,盖章扫描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结果、社保缴纳证明;培训机构需上传办学许可证。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补助(企业)

  1.政策规定:鼓励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上级补贴标准给予企业等额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资金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申报资料:《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补助》(表9),市级以上(含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文件、上级资金拨付证明。

  (七)奖励补助(企业、个人)

  1.政策规定:

  (1)对新引进或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授予“星沙工匠”荣誉称号。新引进或新获奖对象在企业工作满一年的,按长人社发〔2017〕62号规定奖励标准的50%,给予高技能人才50万元/人的配套奖励,给予所在企业25万元/人的配套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

  (2)对企业职工参加下述(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对象,给予相应配套奖励:

  ①在全国总工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队参赛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时给予获奖选手所在企业5万元/人培训补助,单个企业培训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②在全国总工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相关部委、行业主办的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至3名、第4至10名、第11至2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同时给予获奖选手所在企业3万元/人培训补助,单个企业培训补助最高不超过12万元。

  ③在省总工会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单位、行业协会主办的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至2名、第3至5名、第6至1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同时给予获奖选手所在企业2万元/人培训补助,单个企业培训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④在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中获得第1名、第2至1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6万元、2万元奖励;同时给予获奖选手所在企业1万元/人培训补助,单个企业培训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对获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技能大师”的技能人才,授予“星沙工匠”荣誉称号。其中,对新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新获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技能大师”的技能人才,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等额配套,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申报资料:《奖励补助申报对象花名册》(表10),获奖证书及文件、社保缴纳证明,其中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技能大师配套补助还需提交上级资金拨付证明。

  (八)职业技能赛事经费补贴(企业)

  1.政策规定:

  (1)支持长沙经开区企业(机构)主办或承办区(含)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给予赛事实际支出的50%最高20万元的经费补贴;

  (2)赛事地点须在长沙经开区范围内,且单次赛事比赛工种不少于3个,参赛人数不少于50人,长沙经开区参赛企业不少于5家;

  (3)企业(机构)主办或承办区(含)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须提前报区人才办备案。赛事实际支出须扣除政府财政支持资金。

  2.申报对象:在长沙经开区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经营,且在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申报资料:《职业技能赛事经费补贴申报表》(表11),盖章扫描上传,活动方案及相关流程材料,费用明细及发票等。

  四、相关说明

  (一)线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15日左右在区人才网首页开放,请各申报对象提前做好申报资料准备,便于申报系统上线后快速提交申报信息。

  (二)社保缴纳证明需显示缴纳至2022年6月。

  (三)线上申报后,如需查验资料原件,将另行电话通知。

  (四)审查验证工作贯穿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如发现申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区人才办:罗乐

  地 址: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2楼203

  联系电话:0731-84878592

  区人才服务窗口:朱巧玲

  地 址:长沙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2楼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31-84020955

  技术支持:0731-8639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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