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315名事业编制教职员职位表

更新时间:2022-03-22 04:15:02作者:佚名

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315名事业编制教职员职位表

  东莞市教育局定于2021年11月-12月在东莞本地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315名。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应当按照东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东莞市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和“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公告。具体要求将根据东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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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一)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省教育厅(直辖市教委)开具的报到地为东莞的《报到证》。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士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为如下之一: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

  (5)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社会人员是指毕业生外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含东莞聘用合同制教师)。

  *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是指2009年原代课教师通过东莞市统一组织的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学科考试,与我市公办中小学签订《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现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本文标签: 东莞市  毕业生  合同制  教师  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