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商办用房落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6-07 12:53:10作者:未知

青岛市城阳区商办用房落户条件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6月2日发布的》:

  在城阳区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注意:本政策自2022年6月2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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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买房落户条件

  在青岛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可申请本人及近亲属迁入落户。

  1、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指的是土地状况栏内土地用途含住宅的用地,且房屋状况栏内规划用途为居住的房屋,因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型房屋涉及立户问题,非居住性质的房屋不在办理居住落户的范围内。

  2、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目前政策,近亲属落户仅限于居住落户和在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稳定就业或稳定居住(含租赁房屋)随迁落户。

本文标签: 房屋  近亲属  产权  性质  青岛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