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岗位表+报名表+报名入口)

更新时间:2022-06-07 18:40:52作者:未知

2022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岗位表+报名表+报名入口)

  2022年无锡经济开发区司法辅助人员招录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10个内设机构。下设4个派出法庭,太湖法庭、马山法庭、华庄法庭、经济开发区(胡埭)法庭;1个直属行政机构,司法警察大队;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督察室)。全院现有在岗干警245名,其中在编干警129名。

  因工作需要,无锡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市公开招录辅助人员若干(派驻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无锡经济开发区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参照附件1《无锡经济开发区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岗位表》。

  3、报考者应为本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具有稳定合法住所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周一)至2022年6月14日(周二)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网址:https://www.wjx.top/vm/Pc9yt5r.aspx ,也可文末识别二维码快速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510-85630900)。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 (扫描附件2可得,下载电子版填写并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贴于报名表上拍照上传);

  (2)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图片形式上传);

  (3)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后交验(以图片形式上传);

  (4)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以图片形式上传);

  4、开考比例:

  (1)招录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只设置进入面试比例为1:2(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第一阶段:

  ①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内容包括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良好的听打、看打能力。

  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2、第二阶段: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对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和综合能力。进入面试阶段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思考并现场论述。由面试考官现场评分。

  二阶段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入围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根据第一阶段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入围人员;如第一阶段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全部进入拟入围名单。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自行前往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⑤其他情况。

  四、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管部门统一管理,同时由岗位分管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五、信息发布网址

  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瑞星人力资源”查询。

  本公告内容由无锡市瑞星人力资源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5630900。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无锡经开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附件1:《无锡经济开发区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快速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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