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管理要求一览

更新时间:2022-06-16 20:14:38作者:佚名

秀山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管理要求一览

  秀山青年人才驿站入住管理要求一览

  第一、申请人有义务配合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并遵守入住公约和相关制度。

  第二、申请人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人为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房屋及其家具、家电等设备损坏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维修、赔偿义务。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入住资格:

  (一)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入住资格;

  (二)审核通过后,无故逾时未入住;

  (三)转借或私自调换住房;

  (四)未及时按规定申请续房;

  (五)存在损坏设施、涂写乱画、妨碍他人或影响公共环境的行为,不配合青年人才驿站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它需要终止入住的情形。

  第四、入住期满、中途停住或被取消入住资格的,应及时退出青年人才驿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房并劝说无效者,将采取强制措施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第五、入住期满后,入住者应主动退出青年人才驿站。

  第六、入住者不再符合青年人才驿站申请条件的,应当主动退出青年人才驿站。

  

本文标签: 驿站  青年  人才  申请人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