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第五类单位)

更新时间:2022-06-23 18:23:59作者:佚名

广州荔湾总量控制类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第五类单位)

2022年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

(第五类单位)

指标内容

指标数据

指标分值(分/次)

说明

申报人员社保年限

在区公安分局从事辅警工作年限每满1个月

1

须提供在申报单位社保缴费清单(之前在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经市、区政府批准同意,按政策转为辅警的人员可累计工作年限)。

申报人员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

10

申报人员奖励情况

获评省公安厅“南粤十佳辅警”“南粤辅警之星”(每次)

40

“南粤辅警之星”提名奖、“全省公安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每次);广州市公安局“羊城辅警之星”(每次)

25

广州市公安局“百佳辅警”(每次)

15

广州市公安局“百优辅警”(每次)

12.5

广州市公安局季度优秀辅警和辅警标兵(每次)

5

辅警先进个人(每次)

2.5

近5年,获全国、省、市等级别综合性荣誉或同等奖励的

60/40/25

因同一事项获多次奖励的,以最高奖项计算。

申报人员工作经历

有派出所工作经历的,每满1年

1.5

有派出所工作经历的,不满1年部分

0.5

近5年内担任辅警管理职位的

5

  第五类单位:区公安系统,须具备以下条件(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

  在职优秀辅警。

本文标签: 南粤  广州市  人员  公安局  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