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二)

更新时间:2022-06-28 16:40:54作者:未知

2022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二)

  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二)

  前言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我区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区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为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我区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我们对《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所涉及的社会关心关切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编写了《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供广大考生、家长和教师参阅。

  为方便咨询了解有关政策,自治区教育厅已于6月26日开通咨询电话0471-2856836(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平台(实名注册登录)和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精心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6月

  15、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制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形成办学特色;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6、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通过设定评价内容,明确评价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档案,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记录学生日常状态和突出表现。

  17、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和程序是什么?

  答: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开展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要求收集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工作真实、简洁、有效。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更改。

  18、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章程中具体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

  19、高考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自治区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历史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20、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科中选2门?

  答:我区《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

  一是体现高校人才培养需要。普通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考生在这2门科目中选择1门,有利于为考生进入大学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也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

  二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性考试,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三是符合我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我区各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必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高中学校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

  21、我区实施的“3+1+2”高考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尊重学生的选择,挖掘学生的特长,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考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选择面比较窄。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四是考试分值和计入总成绩的方式不同。“3+1+2”模式中,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首选科目的物理、历史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均按卷面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五是命题主体不同。“3+1+2”模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1+2”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自治区统一命题。

  22、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为了检验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的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达标”,不强调选择区分功能;选择性考试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是具有选择区分功能的水平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中选择。具体就是在物理或历史2门科目中首选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再选2门,共计3个科目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

  三是考试对象不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需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四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门科目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按照教学进度分别安排在每学年的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不合格的科目可以补考一次。选择性考试从2025年起每年组织1次,时间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在校生仅限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六是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和用途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呈现,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其中物理或历史首选科目成绩以卷面原始分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形式呈现。

  23、自2025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划线方式有变化。我区《实施方案》规定,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是录取批次有变化。合并一本二本批次,录取将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等录取批次;三是志愿投档方式有变化。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在当年招生录取文件中明确。

  24、什么是平行志愿?目前,全国有哪些省(区、市)实行了平行志愿投档?

  答:平行志愿是普通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之一,相对于传统梯度志愿(又称顺序志愿)而言,特指在高校招生某些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时即被投档,由高校自主择优录取。

  目前除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全国30个省(区、市)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25、高考综合改革为什么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答: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的重大创新,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一是平行志愿增加选择机会。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选择志愿就不再为一两所高校的填报顺序发愁,可以选择自己心仪的多个学校和多个专业,显著增加考生选择和录取机会。

  二是平行志愿可以有效降低填报风险。平行志愿提供多个志愿选择,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多所高校,志愿选择的风险降低,同时对电脑配置、网速、带宽等环境要求不高,能够有效减轻考生填报志愿时的紧张、焦虑情绪,更有利于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兴趣、爱好和特长填报志愿。

  三是平行志愿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平行志愿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是公开透明的。考生可参考招生考试机构公开发布的“一分一段”成绩统计表以及历年的高校录取信息填报志愿。在录取过程中,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开各院校投档、录取最高最低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

  26、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比如,某高校的某专业要求考生必选“物理”,对其余科目不做要求,则表示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如果某高校的某专业要求考生除了“物理”之外,还要选择“地理”,那么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就需要同时有“物理”和“地理”,才可以报考该专业。

  届时,我区将汇总在我区招生的各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时提供给考生参考。

  27、为什么要实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答: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在招生考试中实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更加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和技术技能的考核,是我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深刻变革。实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模式。

  28、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什么?

  答: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按不同考生类型分为不同的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职对口招生或高职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考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分类考试的,参加招生院校会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

  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9、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答: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都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无论是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还是参加普通高考,都需要参加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通过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和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毕业证书效力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考试方式不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普通高考则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科目除了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外,还有3门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

  30、未被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是否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

  答: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录取工作一般安排在普通高考之前进行,没有提前报考高职院校以及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仍有机会被普通高校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与普通高考同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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