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7-22 12:02:53作者:未知
注意: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西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怎么看已获得资格?
从公示名单中查看
截至2019年7月,西安住建公示名单
点击进入:西安经济适用房轮候家庭名单
点击进入:西安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名单
西安申请限价房进度
一、社区调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未设社区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落户在各级人才市场人员,向户籍所在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封面正确勾选保障类型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注意:此表社区提供,网络无下载模板。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街办初审(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序号 | 区县 | 链接 |
1 | 新城区 | |
2 | 雁塔区 | |
3 | 长安区 | |
4 | 灞桥区 | |
5 | 高新区 | |
6 | 阎良区 | |
7 | 鄠邑区 | |
8 | 蓝田县 | |
9 | 未央区 | |
10 | 碑林区 | |
11 | 高陵区 | |
12 | 临潼区 | |
13 | 西咸新区 | |
14 | 莲湖区 | |
15 | 港务区 | |
16 | 周至 |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市住房保障中心会同民政等六部门终审(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