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02 12:01:27作者:未知
时间:8月15日—8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地点:梅溪镇中心幼儿园一楼1.幼儿园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申请预登记,并提交幼儿园需要的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预登记提供材料:
(1)梅溪镇户口的适龄幼儿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明原件。
(2)非梅溪户口但父母一方为正式在编在岗公安干警、新城学校在编教师、新城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适龄幼儿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另需提供家长一方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在职教师的单位证明需经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缴交半年以上住房公积金流水证明及社保证明。
(3)非梅溪户口的新城楼盘购房户子女需提供: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预告登记证明。
2.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应综合考虑梅溪镇2所公办幼儿园(闽清县第二幼儿园、闽清县梅溪镇中心幼儿园)今年秋季的招生数以及可能被录取的机率和相对就近入园等因素,自主选择到其中1所幼儿园申请预登记。
每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预登记,到2所幼儿园重复登记申请的,或登记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梅溪镇公办幼儿园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3.预约登记时只允许一名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戴口罩、凭健康码到园登记,不得携带幼儿进入。
4.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登记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
5.如属于建档立卡及符合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条件的幼儿,请家长上交相关资料(幼儿户口本、低保证、助学金申请表以及家庭基本经济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给与相应资助,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