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指南

更新时间:2022-08-03 18:01:32作者:佚名

新疆兵团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指南

  1.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关系接续(转入)

  (1)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

  (2)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的;

  (3)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2.申请主体:参保人员。

  3.申请途径:

  (1)现场申请:向兵、师、团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就近申请;

  (2)网上申请:可登录点击进入、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

  4.所需材料:无。

  5.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10: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业务办理5个工作日。

  6.告知方式:短信告知或网上告知。

  7.监督投诉方式:兵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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