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受测人员须知

更新时间:2022-08-05 12:02:06作者:未知

贵州省省直及垂管系统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受测人员须知

  一、体能测评受测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

  二、体能测评受测人员在体能测评当日上午07:00可进入贵州警察学院,上午07:30—08:00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内。体能测评受测人员上午08:00仍未进入体能测评场地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受测人员在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前查看分组名单,查找自己所属测评组号,然后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到对应的测评组集合,在引领员的安排下抽取测评顺序号,在《体能测评受测人员承诺书》和《体能测评受测人员抽签顺序表》上签名,并按要求佩带号码簿。

  四、测评前,受测人员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在测评时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若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须由受测人员本人及家属共同签字确认。

  五、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受测人员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装入专用袋,写上姓名及抽签号后交引领员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归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受测人员家属不得在体能测评场地外围观,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六、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

  ①纵跳摸高;

  ②10米×4往返跑;

  ③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每个项目测评后,考官当场向受测人员宣布测评结果。在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不合格者,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同时在引领员的安排下,归还号码簿,领取通讯工具离开测评场地。

  七、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本组,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引领员同意才能离开,返回后要向引领员报告归组。

  八、当前一位受测人员体能测评时,后一位受测人员应作好准备,要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尽自己所能完成好各测评项目。

  九、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自己的体能测评成绩,如有异议,当场向本项目测评处监督员提出,离开本项目测评处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在测评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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