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跟随子女在东莞落户吗?

更新时间:2022-08-09 18:10:37作者:佚名

父母可以跟随子女在东莞落户吗?

  非东莞户籍的父母可以跟随具有东莞户籍的子女入户东莞,具体条件和办理资料如下:

  办理条件:

  市外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其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都要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要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

  所需资料:

  必要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被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5、迁移人员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材料

  注: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非必要材料:

  1、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2、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注:16周岁以下的不用提供。

  3、随迁子女的亲子关系材料

  注: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4、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

  注:未婚的无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5、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靠入户集体户的提供,并注明“仅用于办理XXX户口登记业务”,收原件。申请人在我市户籍的子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自有房产且为集体户的方可投靠入户集体户;但父母在东莞有房产的,须直接迁入自有房产立户,入户地不受镇街区域限制。

  6、不动产权证

  注:或房产证,或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和房产权证编号(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由公安机关通过共享信息获取;被投靠方属集体户,但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子女在市内有自有房产的提供。

  7、户主居民身份证

  注:入户家庭户且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并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名。

  8、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材料

  注:户口不在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在校成年子女,且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要迁移到其他地区现随父母将户口一同迁移的提供。

  9、父母同意迁移的公证书

  注:或提供父母双方同意律师见证书;父母离婚后小孩随非抚养权属方入户且父母双方无法到现场签名同意的提供。

  10、父母居民户口簿

  注: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成年子女在校期间其父母一方户口要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现申请随迁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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