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购房券申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09 18:12:07作者:佚名

青岛城阳购房券申领条件

  青岛城阳购房券申领条件

   购房券发放对象

  2022年4月1日以后城阳区新引进就业且在城阳区无商品住房的各类人才。

   具体城阳区发放购房券人才类别表为:

人才层次发放购房券人才类别发放标准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发放标准
第二层次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有关领军人才人选;科技部重大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国际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第三层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一级演职人员;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拔尖人才;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岛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员。30万元
第四层次全日制博士;副高职称人员;“山东省首席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技能型)拔尖人才”等称号获得者。25万元
第五层次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人员;高级技师。15万元
第六层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8万元
区内重点引进的特殊人才,按一事一议原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区人才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可参照以上标准申领购房券。

  人才申请购房券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于2022年4月1日以后首次在城阳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就业,并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在城阳区首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城阳区首次缴纳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首次就业时间,以首次在城阳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准,其中中央、省、市驻城阳单位以首次在城阳区缴纳青岛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为准。

  (二)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高层次人才需入选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奖项或成果等。

  (三)具有城阳区户籍或持有居住地为青岛市城阳区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本文标签: 人才  青岛市  首次  层次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