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洛阳老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11 09:41:30作者:未知

2022洛阳老城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2〕5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还对象及条件

  在老城区范围内依法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 年)并足额缴费的;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下列4类企业不予发放:

  1.失业保险存在历史欠费的企业(补缴欠费后可纳入返还范围);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3.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4.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末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

  三、返还流程

  1、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由区社保中心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和公示,经市财政局审批后,区社保中心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单位对公账户。

  2、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通过"河南省信息保障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实施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对符合基本条件、发放银行信息完善的参保单位,经社保经办机构制作汇总表、人社局复审公示、财政局审批,稳岗返还资金实行免申请发放,企业应及时更新系统中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资金可以返还到位。对没有对公账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因银行账户信息问题导致"免申即享"拨付失败的企业,可在政策实施期限内进行账户维护并予以重新拨付,逾期不再办理拨付。

  2、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老城区稳岗补贴咨询电话:0379-623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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