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贺兰县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08-12 12:44:28作者:未知

银川市贺兰县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贺兰县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为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学前教育权益,方便家长按照“相对就近、自愿选择”的原则为孩子选择最合适的幼儿园,特制定贺兰县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原则,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相对就近入园。根据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幼儿园分布、招生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园招生范围,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园,确保各园资源的均衡使用;

  2.公正公平原则。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服务片区划分、咨询电话等信息,严格招生程序、流程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动态调整原则。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辖区适龄幼儿增减、幼儿园布局、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会适当调整;

  4.严控计划招生。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批复的班数及标准班额进行招生。统一实施招生,严禁违规招生。不允许民办园超范围、超班额数、超计划招生。

  三、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三周岁幼儿:出生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范围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照招生方案要求采取相对就近、不超计划原则组织招收适龄幼儿,各幼儿园自行确定招生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政策解读。

  2.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招收幼儿园周边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各农村公办幼儿园负责辖区所有适龄幼儿具体招生及政策解读,做到应收尽收。

  3.民办(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适龄幼儿。

  五、招生计划

  贺兰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计划详见《2022年秋季贺兰县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新投入使用幼儿园招生学位统计表》(详见附表,附表中幼儿园小班招生班级数和幼儿数为“0”的园所,在园幼儿人数超额,小班暂不招生。)

  六、招生方式

  1.县城幼儿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的报名采取家长网上登记、幼儿园线下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县城幼儿园符合登记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按照登记幼儿人数全部接收,不进行摇号;如幼儿园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经公开摇号未录取的,一定做好家长疏导工作,根据家庭住址积极协调到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园,不愿调剂的幼儿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入园,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扫二维码报名。

  2.农村幼儿园报名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根据幼儿园自主招聘方案,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幼儿不参与“如愿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招生。

  3.非普惠性民办园在贺兰县招生方案发布后,可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在满足周边小区入园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接收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各民办幼儿园须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发布本园具体招生细则,制定应急预案,8月20日前须上报教育体育局备案。

  七、招生程序

  1.发布方案。8月12日,发布《贺兰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网上登记。8月16日8:00至8月17日24:00为网上登记时间。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后进行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须保存登记成功短信原文备查。每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报名无效。

  3.核验资料。一是凡预登记幼儿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8月18日8:00至18:00为核验资料时间,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登记的幼儿园核验材料。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材料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前期登记的信息不予认可。登记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幼儿登记资格。二是凡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8月20日上午8:30直接查验资料予以报名。

  4.摇号条件。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凡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未超出该园招生计划人数,由幼儿园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剩余学位幼儿园可采取登记报名方式,补录随迁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经公开摇号未录取的,一定做好家长疏导工作,根据家庭住址积极协调到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园,不愿调剂的幼儿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入园,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摇号要求。8月20日,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生人数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自行制定本园摇号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体育局备案。需要摇号的幼儿园必须制定安全预案、疫情防控预案,要提前做好演练工作。摇号后现场公布入园幼儿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在一起参加派位。

  6.公布剩余学位。8月21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各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由各幼儿园进行补录。

  八、妥善做好特殊幼儿群体入园工作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工作地在贺兰县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公办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入公办园的优待政策。其中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申请及材料分别由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贺兰县卫生健康局报银川市卫生健康部门审核。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各类享受优待政策幼儿入园。其归口单位须在2022年8月17日前统一报送名单到所选择幼儿园,逾期不再受理。

  九、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职责。园长是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全局需要,圆满完成招生工作。同时各园须制定招生应急预案,积极回应家长诉求。

  2.规范招生标准。严格执行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计划人数完成招生;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赞助费用,坚决杜绝幼儿园乱收费;不得举办学前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确保幼儿园秋季招生公开公正、平稳有序。民办幼儿园招生情况纳入当年年检考核。

  3.做好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广泛宣传招生方案、招生程序等,及时做好群众关注问题的宣传解答,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风险预警提示。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及前期对贺兰县适龄幼儿的摸底调查,部分幼儿园2022年招生压力较大,家长需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内容,了解招生计划,选报、参加派位前需综合考虑住址周边幼儿园资源,做出合理选择。2022年开始招生的新建幼儿园,幼儿须待环保评估合格后方可入园,实际入园时间可根据环保评估结果确定。

  5.监督检查。教育体育局成立监督检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951-806829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件:2022年秋季贺兰县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新投入使用幼儿园招生学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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